2011年2月19日 星期六

回應:面對一個令人生氣的學生

1.首先必須聲明,我們的老師只有一位,就是主基督(或者耶穌基督的靈)。(馬太福音23章: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師尊,就是基督)

我認為每個問題都非常的複雜。不管從學生的角度來想。或者從老師、學校的角度。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法。

2.關於人心。約翰福音與羅馬書說的最清楚。「眼看也不明白」「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」。我們正在經驗的,就是如此。


3.關於助人的工作。耶穌常比喻基督徒是管家。在管理的位置上,咱的心會遊走在「控制者─主人」與「受雇者─混飯吃的僕人」的心。後者不負責任,前者則以主人自居。都不大對。咱是有權力的僕人。有權力的僕人,並非不能生氣也不是不能...耍手段。重點是:只要盡力。意思是:我已經盡力幫助他走過這一段時間。那結果,不是我可以決定。──只有主人需要負完全的責任。

4.想看看,新的誡命。一個完全沒有標準,卻最嚴格的誡命。「盡力」。這也是生活的標準。



5.在心神耗盡中,每日在聖經中尋找安慰。聖經不僅讓咱認識上帝。另外一個重點,讓咱認識“這世界”。看看這過去的世界如何對待摩西等眾先知、對待耶穌及他的學生,今日大概也這樣對待我們。這個安慰是:聖經告訴咱的,比過去學校告訴咱的,真實多了。


6.祈禱:願我在這件事上,與學生的關係中,尊你的名為聖。願你的國降臨在他心裡,也在我們中間。願你的旨意得成,而非我的旨意。我信,這班級的、學生的、學校的...一切的權炳、榮耀都屬於你。也將我所關心的,交在你手中。

7雅各書第一章: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,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、也不斥責人的 神,主就必賜給他。依靠上帝吧!我相信聖靈所賜的將比以上的建議更加豐富。

講道篇──加拉太書5 章16-26 屬靈的自由(王右軍)

加拉太書5 16-26 屬靈的自由

一、前言
保羅說: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,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作情慾的機會。保羅很清楚指出,很多人聽到自由,想到的就是:我要做我喜歡的事情,嘴要說什麼話,心要想什麼是,只要不妨礙別人就好。可是那是屬世的、放縱肉體的自由。而屬靈的自由卻是:我可以做上帝喜歡的事情。簡單說,自由有兩種。1.放縱肉體2.順服聖靈。後者才是屬靈的自由,或者說真自由。

上禮拜三的新聞,剛剛好有這兩種自由。

二、兩個故事
甲、鄭進一:他是一位音樂才子。上禮拜3(2011/01/16)中國時報頭條報導他吸毒被抓。在頭版有一張照片,是一位牧師幫他洗禮。中國時報向全台灣人說:他是一個受洗的基督徒。但是他吸毒。
乙、黃國威:另外一對默默無名的夫婦。篇幅小小的。說台東有一個基督徒家庭。在過年出四,也是禮拜天的時候。一個國小三年級的孩子作完禮拜,要走回家的路上,在過馬路途中被闖紅燈的車撞。當場昏迷指數只有三。他的爸爸媽媽在關山鎮開早餐店。不同教會的會友、牧師都認識這對夫妻。在孩子住院的期間,很多人去為他們祈禱。他說:一開始,我真的期待耶穌教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奇蹟也能發生。但是,醫生告訴我,幾乎不可能。醫生還勸這父親──黃兄弟,若孩子死了,可不可以捐器官。幾天之後,他們放棄急救。將孩子的器官:心臟、肝臟、腎臟、骨骼、皮膚都捐出。黃兄弟說:「如果不是基督的信仰。我也不能原諒那個闖紅燈的人。但我信這是上帝的旨意。凡是感恩、凡是讚美。希望那為闖禍的人,有機會能信耶穌。」他不只沒有咒罵撞死他兒子的人,他還希望那人得救。

三、都是基督徒,誰有真自由?
甲、鄭進一、黃國威,兩者都是基督徒,卻選擇兩個不同的方向。一個是屬世的自由,放縱情慾。「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如姦淫、巫慧、邪盪、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忌妒、最久、荒宴」。一個是屬靈的自由:「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溫柔、節制」。
乙、如果咱的親人被車撞死。咱會生氣嗎?咱會忌恨嗎?咱會與人有紛爭嗎?很可能會。有時候對這世界的價值觀來說是很正當的:這社會的聲音通常會這樣說:你應該生氣、你應該恨、你應該罵他兩句。但對聖經來說,「忌恨、惱怒、紛爭」就是放縱情慾。沒有所謂正當的理由。有人會說:我恨他是我的自由。但你若問:你願意赦免他,他說:我不願意。你再問一次:你不願意還是做不到?他若誠實說:我做不到。做不到,就是不自由。再舉例子:抽菸的人自由嗎?我說:他不自由。因為有菸癮的人,不能不抽菸。當他不得不抽菸,就是被綑綁,是不自由的。許多人,沒有拒絕罪惡的自由。
丙、相反來說,屬靈的自由,就是拒絕跟隨社會的聲音的自由、拒絕內心私慾的自由,正面來說,是順服聖神引導的自由。這自由,不是這世界能給的。你看:黃兄弟夫婦,他們能原諒、能感恩、能讚美。不是因為他很順利。也不是他們教會很大間,也不是他們教會牧師是有名的會醫病趕鬼的牧師。咱比較兩人的教會。鄭進一所受洗的教會。去年光是洗禮人數,就超過一百個。但是黃兄弟他們的教會,稱作召會,一般稱聚會所。聚會所的人都不多,有五十個就不錯了。是間小型教會。咱普遍有個說法,聖靈動工,這間教會就會大大復興。然後產生一個想法,人多,等於教會復興,也等於聖靈同在。但咱看這天的報紙,哪一間教會顯出聖靈所結的果子?我不用說,大家心中都有答案。我要說的是:聖靈的工作,跟教會大小,沒有關係。親愛的弟兄姐妹阿!你可不可以:愛人、你可不可以喜樂、你可不可以忍耐,與教會大小、與外在環境,有關係嗎?沒有絕對的關係。因為那自由不是外面給我的,是天父透過聖神給的,是沒有人能奪去的。
丁、許多基督徒,受洗了,有聚會,有奉獻,甚至有服事,卻沒有將私慾交給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,就不會得到自由。他們將放縱情慾當作自由,保羅說「行這樣事的人,不能承受上帝的國」。咱先停下來問自己,我放縱情慾嗎?若有,保羅說:「要將自己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釘在十字架上。」這不是靠自己,是靠聖神。所以他25節說「我們若靠聖靈得生,就靠聖靈行事。」
戊、屬靈的自由,要靠聖靈的大能。咱若要每天自由,就每天依靠聖神。一生自由,就一生一靠聖神。

四、自由的國度
甲、第六章保羅繼續說: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,你們屬靈的人,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。…你們個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。這意思很清楚:屬靈的自由不是個人的。沒有一個人信主之後都不會犯錯,沒有一個基督徒每次的決定都是正確的。每個基督徒必須互相支持、勸勉,才能常在上帝的自由中。如同黃兄弟夫婦的見證,榮耀上帝的見證,不只是屬他們自己的,也是屬關山他們的教會。是他們教會平常有正確的教導,有正確的信仰生活。才在困難中,有榮耀上帝的行動。
乙、這也是咱常常聚會的目的。聚會不只是聽、唱歌、奉獻,聚會有一個很重要的:互相分享重擔。「這就完全基督的律法」。互相分擔重擔,使咱的團體、教會,成為自由的國,也是榮耀上帝的國。

2010年長執合照